教育部信息:江苏高校学费标准近期不会调整
来源:新华报业网 2011-08-31 09:47:56
昨天,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签订协议,共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。这意味着,在高等教育方面,教育部的部分管理权限将下放给江苏省,我省高等教育的自主权将加大。昨天下午,江苏省教育厅就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。
民办高校将分成两类
作为部省共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,江苏的高等教育会有哪些变化?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说,江苏试验区将选择有条件的高校进行整体转制改革试点,探索建立高等教育多元投入机制。鼓励公办和民办高校优势互补、联合办学,探索建立多种类型的教育集团。并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试点。
想开什么专业高校说了算
据介绍,高校的专业并不能随便设置,所设专业必须在教育部的专业目录内,并且经过国家教育部的批准。部省共建后,教育部将支持江苏在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基础上,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需求自主设立研究生学科专业方向。支持江苏在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基础上,自主设置本科专业。
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,将来,江苏高校的专业设置基本上就是学校自己说了算,省里不会对高校的专业设置干涉太多,只会加大对学校所设专业的跟踪、评估和检查。
江苏不会走南科大模式
“教育部支持江苏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,支持在苏部署高校进行现代大学制度试点,推动学校依章程办学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。”沈健介绍说,教育部会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。
这样的现代大学制度试点,是否意味着江苏未来高校的发展,将要走南方科技大学的模式?对于这样的疑问,沈健予以了否认,“我们还是坚持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模式,即党委领导、校长负责、专家治学和民主管理。”沈健说,特别是专家治学和民主管理,将要在改革中发挥更多的作用。
我省将新增四所省部共建高校
沈健说,上世纪90年代末,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中央部委属高校划转我省管理,随着时间推移,一些划转高校与原所属部委及行业的关系有所疏远。为强化学科及专业特色,争取国家部委及行业的支持,我省积极争取省部(局)共建省属高校。近年来,省政府分别与国家气象局共建南信大,与中国残联共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,与交通运输部共建南通大学,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南邮,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南中医。
据介绍,下一步,我省还将积极推进四所省部共建高校,包括审计署、教育部、财政部和省政府共建南审,省政府与国家粮食局共建南财,省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南工大和常州大学。
大学学费标准近期不会涨
沈健介绍,签署“部省共建”协议后,江苏将合理确定政府、家庭分担比例,适时调整学费标准。
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江苏上大学的学费会上涨呢?对此,沈健明确表示:“学费何时调整、调整幅度的大小,一定会在考虑经济发展、生活水平的前提下,制定合理的标准。目前可以肯定的是,江苏高校的学费标准近期内不会调整。”
据介绍,江苏高校目前的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出台的,至今已超过10年没有作过调整了。